为贯彻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的若干意见》(嘉政办〔2020〕8号)和《关于培育“五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嘉转升〔2020〕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集群的培育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培育目标 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百亿级龙头骨干企业5家,培育一批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打造产业链完备的光伏产业新高地和核电产城融合发展新典范。 二、重点方向 光伏产业。依托秀洲高新区、海宁尖山新区、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平台,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示范,打造覆盖从光伏产品和生产装备制造到光伏发电运营维护等完整的产业链,到 2025 年,全市光伏产业规模达到600 亿元以上。一是依托晶科能源、正泰新能源等重点企业,重点发展高性能太阳能电池、薄膜光伏电池及组件,提高太阳能电池的转化效率。二是依托福莱特玻璃、瑞银科技等重点企业发展光伏玻璃、逆变器、银浆等辅料配材和光伏发电系统核心部件,做精做强产业链细分行业。三是补足光伏下游短板。以科茂微、电腾云等重点平台开展光伏工程服务和太阳能发电应用,实现光伏制造与工程服务相互融合,补足光伏产业下游短板,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核电及关联产业。依托海盐中国核电城平台,着力核电关联和高端装备制造业,释放核电关联集聚效应,打造核技术运用与科研成果转化高质量服务基地,到2025年,力争培育核电关联超亿元企业50家以上、核电及关联产业规模400亿元以上。一是发展核电装备制造业。以沪浙核电产业共享区为基础,开展核电冷却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及零部件、凝结水精处理系统、ap1000 核级泵阀设备、电渣重熔核材主管道锻件材料等研发和制造,构筑核电机械、电气、泵阀、材料等领域产业链。二是发展核电服务业。大力发展核电生产性服务业和核电工业科技旅游业,实施区域合作、、绿色低碳和文化提升战略,构建多链条、高融合的新型产业圈,促进产业与新经济模式的嫁接融合,打造核电产城融合发展新典范。三是发展核技术应用(同位素)产业。瞄准同位素与辐射技术应用产业发展方向,建立核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打造国内重要的核技术应用研发中心;依托秦山核电独特的核技术应用资源和优势,开展核素治疗、同位素药品和核医学研发,打造国内高端核诊断治疗中心。 三、重点工程 (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充分发挥g60科创走廊、长三角研究院等高能级科创载体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支撑、产学研紧密协同的区域创新体系。深化“双招双引”行动,引入具有核心专利和技术的国际知名企业在我市建厂和设立研发中心,建成一批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前沿技术引领工程。加快光伏电池组件、核电高端装备等核心技术攻关,突出具心核心竞争力和前沿性技术的发展领域,促进新能源产业优质高效发展。充分发挥“筑巢引凤”、“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重点人才工程对前沿技术的创新引领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梯队适应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的人才支撑体系。 (三)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深化“领军企业”、“瞪羚企业”培育,建立健全新能源产业企业培育库,支持重点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实施资源整合,引导优质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接配套行业龙头企业集约集聚发展,形成以大企业为核心的产业组织形态,打造错位发展、安全发展的特色产业集聚区。 (四)质量品牌建设工程。以“浙江制造”标准为引领,建立健全品牌培育与保护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区域品牌,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和标准话语权意识。鼓励企业以科技创新成果为基础,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引导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与企业合力打造一批市场认可、国际接轨的拳头品牌,提升嘉兴新能源产业的社会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产业规划定位。针对不同区域的产业基础与特色,明确各地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坚持规划引导、科学推进,注重全市新能源产业整体布局,促进产业相对集聚发展,打造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 (二)加强政策扶持措施。督促落实国家有关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补贴等扶持政策,积极出台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对在重点区域的集群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和重点倾斜。鼓励金融创新,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和风创投基金、绿色贷款、股权投资等,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信贷支持。 (三)加强产业配套延伸。紧盯光伏、核电产业集群中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强化特色产业集聚和产业生态培育,依托重大平台、龙头企业和先进技术做强产业链,集中优势资源延伸拓展产业链条,提高区域产业配套水平。 (四)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地,充分发挥国际园区在扩大开放、创新发展、绿色增长、区域带动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引导新能源产业集群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及浙江省大湾区战略,创新跨省市合作机制,推动产业合作和分工协同,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五)加强产用融合示范。完善市场导向的创新成果产业化机制,打造产城融合、产用耦合、产研结合多位一体的现代化示范区,增强优质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高端产业资源集聚能力,实现应用促进产业、产业支撑应用的良性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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